昨日講座由Foreht Associates,LLP律師蘇國良主持和負責國語翻譯,講座吸引了許多華裔業主和員工。蘇國良表示,作為雇主,應當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而最好就是不要觸法。
勞工局高級調查員卡爾卡(Paul Kalka)指出,紐約州目前最低時薪為7.25元,超時加班費為1.5倍。而隨著勞工法趨嚴,遵守法律也是保護雇主自己。他建議雇主薪資支付紀錄(Payroll)要符合相關規定,至少要能夠提供六年的紀錄。而如果到明年4月前雇主不能提供相關證據和紀錄,如果勞工抱怨和投訴超時,將以勞工的說法為準,可能產生高額罰款。同時,他建議雇主要經常查閱勞工局網站www.labor.ny.gov,華語諮詢電話(212)775-3658。
律師Lloyd Ambinder介紹勞工所擁有的權益,建議勞工要保持所有的薪資資料,而紐約州追討欠薪可達到六年,聯邦一般為兩到四年,可追討的欠薪數目可以是之前的一倍。而沒有身分的勞工也有獲得最低標準薪資的權利,雇主不能以此為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