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表示,他父親和六兄弟姐妹都是美國公民,而黃老先生2005年去世後,在廣州遺下兩處共價值上千萬元人民幣的房產。不久之後黃先生的哥哥便拿出了一份聲稱是父親生前立下的遺囑,表示房產都歸他一人,並還率先霸占廣州房產的使用權,並把房子出租,每月獨收可觀的租金,此舉更讓其他兄弟姊妹氣憤。
但黃先生卻出示了另一份遺囑,表示兩處房產應平分給六個子女,而這份遺囑已得到美國法庭的認證。黃先生表示,雖然他哥哥手中那份遺囑也經過駐美中國領事館的認證,但他堅持認為,那是他哥哥偽造了父親的遺囑,甚至連簽名也是假的。
由於房產在中國,黃先生唯有在中國請律師上法庭告他哥哥偽造父親遺囑,並要求法官遵循自己手中的那份遺囑分財產。可中國法官認為兩份遺囑都可能是真的,而且由於司法權限制,中國法庭不對這兩份在美國生效的遺囑作出裁決,要求黃先生要先獲得美國司法裁決,再到中國法庭提出收房。案子被如此踢來踢去,讓黃先生及其姊妹哭笑不得。
律師索大衛指出,黃先生可先到美國法庭告他哥哥偽造遺囑,如果官司打贏了,他可憑著美國法庭的判決書,再到中國法庭提出分財產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