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市府員工 積假補償近10億
新澤西州訊
November 06, 2009 12:00 AM | 207 觀看次數 | 2 2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根據統計顯示,由於新州各市府員工在他們的職業生涯累積的未使用病假日及休假日,必須折換成補償金,新州納稅人總共積欠他們將近10億元的補償金。

如果再計入公立學校員工未使用的病假日的補償金,納稅人總共積欠的補償金將攀升到20億元。

該制度的運作方式為,若一名員工累積200個病假日及休假日,在他退休時,就能夠按照他最終的薪資,將這些未使用的病假日及休假日折換成補償金。這是過去數十年來的慣例。

新州納稅人協會主席倫多弗說:「納稅人必須為市府員工積假的時間支付補償金。」

由於有關當局並未採行廣泛的追蹤系統,來追查新州566個市府、605個學區及其他400個稅賦機構的相關資訊,因此新州納稅人到底積欠多少補償金,有關當局不得而知。

有關當局只知道,納稅人已經支付了數億元補償金,儘管州府更改了某些相關法規,並限制某些補償金,但是納稅人未來數十年,仍將持續支付補償金。

2007年7月,有關當局變更了某些相關法規,規定每名市府民選官員及某些高層行政官員領取的補償金,最高不得超過1萬5000元。但是,凡是在2007年7月以前雇用的員工,將可有資格加入老舊的支付系統,領取補償金。

整體而言,在新州21個郡中,密德薩士郡各城市的市府補償金負債總額排名第三高;友聯郡排名第九;桑莫塞郡排名第16;杭特登郡排名第20。桑莫塞郡積欠補償金最多的兩個城市為法蘭克林市及橋水市,該兩個城市分別積欠了420萬元及270萬元的補償金。

市府官員表示,除非各市府停止運作,所有員工皆向市府索取補償金,各市府每年必須支付退休員工的補償金,通常遠低於市府預算所編列的計畫金額。

各個市府支付補償金的方式各有不同。金額從數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員工通常可一次領取,或是在三年內分期領取。

綜覽世界全局,觀看全真的世界日報電子報(ePaper)
評論 (0)
還沒有評論
所有留言為網友自行上載發布,不代表本網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