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墮胎新法 正式實施
芝加哥訊
November 03, 2009 12:01 AM | 146 觀看次數 | 0 0 評論 | 1 1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幾經爭議,並一度寬限延期後,伊州從本月3日開始,正式執行一項新的墮胎法令;新法規定,17歲以及以下的青少女尋求墮胎時,醫師須先行通知青少女家長或監護人。反墮胎團體認為這項新法將有助於減少墮胎數目,然而支持女性有選擇墮胎權利的團體則憂心新政策將迫使部分青少女,轉而尋求非法墮胎途徑。

芝加哥論壇報報導指出,這項青少女墮胎必須先行告知家長或監護人措施,不論支持或反對墮胎團體都認為,將會對墮胎行為帶來重大衝擊。

總部設於芝加哥的全美尊重生命行動聯盟(Pro-Life Action League)主任辛德勒(Joseph Scheidler)說,伊州鄰近各州早有類似或更嚴格的青少女墮胎規定,伊州新法落實,應有助於減少青少女的墮胎行為。

印第安納州、密西根州、密蘇里州、威斯康辛州都立法規定,醫師在為17歲及以下青少女墮胎時,一定要先取得父母的同意書。而伊州3日生效的新法,則是規定醫師必須「通知」父母,但未規定要先取得父母同意書,愛阿華州法令也僅規定必須通知父母。

反對新法的人士則提出不同看法,一名墮胎權利保障團體的支持者表示,新法實施後,很可能使不敢也不想讓父母、監護人知道懷孕的青少女,轉而尋求非法墮胎中心解決問題,這對青少女身體健康,勢必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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